为提升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按照应急管理部印发的《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和5月27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天津市应急局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于2021年6月8日印发。
2021年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提升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做好2021年度我市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十四五”构建标准规范统一、培训载体丰富、线上线下融合、有效供给多样的培训网络目标,聚焦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扎实开展安全资质对标、学历提升和培训空间、实训基地、数字资源建设五项行动,强化试点示范、生态体系建设和政策支持,努力实现2021年度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工程建设良好开局起步、稳步立柱架梁。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对标行动
1.对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以下简称“四类重点人员”)严把资质条件关,要求在岗的不达标人员限期达标(市应急局牵头,各区应急局负责)。
2.督促企业对现有人员逐岗开展对标评估,制定实施“一企一策”达标整改计划,通过学历提升、内部调整、人员招录等方式,实现2022年底前全面达标(各区应急局负责)。
(二)开展四类重点人员学历提升行动
3.利用高职百万大扩招、开放大学继续教育、高校远程继续教育等方式,遴选并向企业推荐具备条件的院校,协调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考试入学等政策,为有关人员提升学历提供便利(市应急局牵头,各区应急局负责)。
4.组织校企人才培养交流,鼓励企业根据员工安全技术技能提升需要,主动与院校合作,组织人员报考提升学历;鼓励危险化学品安监干部参加(市应急局牵头,各区应急局负责)。
5.各区应急局对辖区内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人员安全培训需求进行摸底统计,市应急局根据全市培训需求情况推动院校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实用性、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鼓励院校在符合条件的化工园区设置现场教学点,采取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线上学习、送教上门等方式,提升企业员工化工安全专业素质(市应急局牵头,各区应急局负责)。
(三)开展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行动
6.各区应急局摸清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情况,按规模以上企业自建、其他企业共建或接受服务方式,稳步推进培训空间建设应用,2021年率先推动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以及我市12家规模以上企业率先试点建设,2022年基本覆盖全市C级以上化工园区和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各区应急局负责)。
(四)开展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行动
7.南港工业区和大港石化产业园区要研究提出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管理方案,采取自建、共建或委托服务等方式,力争“十四五”末建成完善实训基地(滨海新区牵头,南港工业区和大港石化产业园区负责)。
(五)开展培训数字资源开发行动
8.市、区应急局公开遴选数字资源丰富、平台功能完善、管理服务到位、用户认可度高的机构,依法推荐给企业自主选用,为其培训空间建设等提供优质课程和专业服务(市应急局牵头,各区应急局负责)。
9.根据全市培训需求,市应急局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研究制定通用数字资源规划建设目录,通过有奖征集、委托开发等方式,引导各方参与,逐步建设门类齐全、数量充足、针对性和吸引力较强的数字资源库(市应急局牵头,各区应急局负责)。
10.建立新法规标准与网络培训数字资源配套开发机制和较大以上事故由事故调查牵头单位制作警示教育片机制,强化培训数字资源的制度化共建共享(市应急局牵头)。
三、推进保障措施
(一)强化试点示范。我市已选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以及12家规模以上企业,在打造培训空间品牌、构建实训基地高效建设运营模式、产教融合培养化工安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中小企业培训帮扶、共建共享数字资源库、培育有序竞争生态体系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市、区应急局要主动跟踪试点示范情况,及时通过分片观摩会、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推广经验,适时通过媒体报道有效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市应急局牵头,各区应急局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认真研究应急〔2019〕107号、人社厅发〔2019〕117号、人社部发〔2020〕10号、人社部函〔2021〕14号、人社部发〔2020〕90号等文件精神,细化配套措施,用好用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工伤预防培训补贴政策。争取将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纳入发改等部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支持范畴,将企业人员接受学历职业教育按照当地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拨付经费,并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助学金等资助政策。探索利用安责险机制(市应急局牵头,各区应急局负责)。
(三)强化生态体系建设。构建开放竞争、规范有序的生态体系,引导各方参与培训网络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和培训过程的监管,定期对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测,对培训师资不足、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不完善、培训内容脱离企业需求、教学质量差的予以淘汰。(市应急局牵头,各区应急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