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一直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是企业人身安全管理的最薄弱点,也是企业安全监督的重点之一。对于新的管理体制,大部分的检修、维护和运行工作都采用外委的方式,对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就显得更加重要。笔者所在的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轨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近期有好几项工程同时进行了外包,如公司道路改造、外墙粉刷、搭建钢结构彩钢棚等,好几家外包单位同时在现场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就成为了重中之重,笔者现就如何搞好外包工程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结合公司管理实际,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为什么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最薄弱点
(一)管理人员对外包队伍安全管理重视不足
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模式是将生产和安全放在一起管理,生产和安全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虽然我们始终强调在生产中安全必须放在第一位,任何事情不可以超越,可事实上很难做到,特别是当进度与安全相矛盾时,进度容易超越安全,这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安全管理方式无形中增加了外包工程作业过程的不安全性。
(二)部分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部分管理人员,只管安排工作,不管安全管理,忽视了自己的第一职责是安全职责,根本不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安排工作,工作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过程进行检查,检查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作业环境是否符合作业的要求,设施设备是否安全,工作是否在安全有序的进行。
(三)作业人员技术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
外包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很多承包单位在招收劳务用工时,只强调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而对文化素质要求较低,加之用工单位没有对这些人员进行正规安全培训,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经常发生习惯性违章作业。
(四)承包队伍和临时用工所从事的工作都是一些高风险、高劳动强度的工作,由于这些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很少,甚至一点都不懂,用工单位又没有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加之所从事的都是一些高风险、高劳动强度的作业,就更增加了作业的风险,正所谓无知者无畏。
(五)承包单位在安全管理上投入甚少
一些承包单位不肯花钱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一些老化、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和起重工器具仍在继续使用,甚至缺乏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电气工器具。
(六)承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不具备上岗的资质和素质
承包单位为了节约开支不按规定设置专职安监人员。有的虽然设了专职安全员,但形同虚设,只顾忙其它事情,事故隐患无人发现,习惯性违章无人制止;另外,大部分的外包队伍的安全监督人员都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安全监督经验,没有上岗证,不具备上岗资格,也没有上岗的工作能力。
(七)低价中标恶化了外包单位的安全投入和人员素质
任何一个外包单位都不会自己赔钱来做一项工程,较低的中标价格,还要赚钱,外包单位只能使用廉价的农民工和限制安全投入费用,降低培训费用,甚至都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八)发包单位以包代管
发包单位只注重承包单位技术工作管理,在安全管理上对承包单位的管理较少,认为把工程承包给具有法人资质的外包单位后就万事大吉,所有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都由外包单位自己负责,全凭外包单位自己自律管理。有的单位甚至在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就写明不管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均由承包单位负责,这种以包代管的现象造成承包单位对作业中的安全问题置若罔闻。
(九)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流于形式
只注重对承包方资质的静态审查,而忽视对承包单位的人员素质、技术力量、施工机械、施工方法等动态因素的审查和管理。工程招投标时是一级施工资质的企业,中标后参加现场施工的可能是三级施工资质企业,有的甚至是挂靠的无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这种层层转包的现象给工程施工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十)人员流动性大
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外包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大部分都是当地的农民工,工资非常低廉,所以夏秋两季农忙和外出打工,冬春季节来外包队伍做临时工,刚刚对他自己所做的工作有点熟悉,就辞职不干啦,又去做别的啦,人员流动量大,另外,低廉的工资,只能雇佣到低素质和年龄比较大的人员,给临时工的培训和安全管理都带来很大的压力。
二、实现外包工程队伍规范化管理的几个抓手
(一)从合同管理入手,依法管理外包工程
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行规为依据,通过合同这一载体,实现对外包工程的法制化管理。在合同制订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各自需承担的安全职责相关条款,要求具体、明确且可操作,这样,既为发、承包双方在外包工程过程管理中确定了各自为确保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也为一旦发生事故后的定性、责任划分、原因分析等事故调查工作提供依据。各职能部室凭借合同管理这一手段,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重心推进到外包单位的自身完善上,完全将外包工程的管理调整到依法管理的范畴。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资质审查工作
资质审查是承包单位进入公司的第一道关卡,起着“红绿灯”的作用。对外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年检材料及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是否与招标工程要求相符;
2.法人资格代表证书、机构代码证,如使用法人委托书签约的单位,要有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及具体内容;
3.安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检资料,安全资质内应有经相关审查单位审查的近3年企业的安全资质年检情况;
4.安全施工必要的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及年检资料; 所有施工人员的自然情况登记、体检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必要的时候由技术部门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考试。
5.企业自备的主要施工器械设备一览表及检验合格证,近3年承建的主要项目及质量情况证明;
6.30人以上的工程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30人以下的要配备兼职安全员,也应持证上岗。
7.施工队伍管理体系及组成
这些材料一定程度反映了该承包单位的生产能力、营运状况及内部管理水平,帮助我们对该承包单位建立起理性认识,是录用该外包单位的重要判断依据。其中,安全在资质审查中起着一票否决制的作用。
通过对投标单位资格、资质的审查把关,并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避免了管理混乱、素质低下的施工队伍进入公司内,从而把好外包工程第一道安全关。
(2)实施试用考核期
外包单位首次进入公司施工的第一个工程为试用考核工程,试用考核期间,对于发包和承包单位的要求、管理和考核内容与正常管理程序相同,工程完工后,各职能部门(包括设备部、安全部、行政部等)根据本部门人员对该项目进行过程中的量化监察情况对该承包单位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招用该承包单位。
(3)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公司要对外包单位进行动态考评,考评的依据是各部门根据该承包单位在公司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情况量化检查得出的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清退出场。被清退出的外包单位,3年内不得进公司施工;考评结果在76~85分的为警告,责令其内部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各管理部室,视整改情况同意其参加下一次的工程投标;考评结果在86~95分的为合格,可以参加下一次的工程投标,在工程招标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考评结果高于96分的为优秀,获优秀的外包单位,若资质审查合格可继续在公司施工。通过对外包单位实现全过程动态管理,对其加压,迫使其内部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另外笔者公司留了施工业绩优秀的承包单位,既提高了施工质量和效率,也大大降低我公司安全管理的风险。
(4)实行经济奖惩办法
将合同总价的5%(或预交一定数额)作为安全保证金,工程竣工结算时,视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考核情况进行扣、罚款;反之,对于被评上“优秀”的工程,全部返还安全保证金。运用经济杠杆,奖罚分明,加大对外包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力度。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化管理
(一)建立以发包单位为龙头的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建立以发包单位为龙头的安全管理体系,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安全管理。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明确和落实发包和承包单位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安全保证体系负责对外包工程的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遵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审核该外委项目的安全措施可靠、完善,并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安全监督体系负责对外包工程的现场安全监督。在对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上,重点是安全措施的正确设置、个人防护用品的有效配用、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改善等方面,从降低人员安全风险系数角度出发,来保证作业过程的人身安全。
(二)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培训和监督
由安全部门组织对承包单位的全体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考试卷和安全承包合同一同备案;发包方对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对其施工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实行监督管理。如果是劳务发包,发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工程安全负全责,施工负责人、技术管理员、安全监督员等关键人员必须由发包方担任,承包单位劳务人员应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确保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有效安全监督。
(三)对工程施工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和预控
在开工前首先对施工工程进行危险因素预测、评价,然后,根据危险因素危害程度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组织承包方作业人员进行认真的学习,以达到事前控制事故的目的。
(四)推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现场的安全技术交底,是保证施工人员现场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建立外包工程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文本形式实施《外包单位(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现场交底备忘录》。《外包单位(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现场交底备忘录》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需遵守的有关规定、遇到各类情况的处理及施工期间双方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发包方该项目负责人对所有承包方施工人员按照《备忘录》上的规定,结合现场周围情况逐条进行交底,交底结束后所有被交底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该《备忘录》一式两份,一份由发包方项目负责人保存,一份交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保存。
(五)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审核制度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外包工程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所以,对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审核必须严格。对承包单位提供的工作负责人首先要组织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涉及《安全生产法》、《工作票管理制度》、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通过培训讲解,在了解、掌握的基础上,经过考试合格者才有资格担任工作负责人。对工作负责人严格把关,为现场安全施工筑起了一道牢固的安全防线。
(六)实施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设备部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的组织对外包工程实施安全巡回检查,是确保外包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的有效办法。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思想素质;制定的检查内容应包括:
(1)该工程是否制定了工程作业指导书;是否对作业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和实际作业是否一致;劳动力组织是否合理,施工人员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流程、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2) 作业班人员分工是否明确、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3)按规定需设监护人的作业,专责监护人员是否到位;
(4)施工人员是否遵守安全纪律,是否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 ;是否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
(5)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
(6)是否进行了危险点分析,对施工危险因素是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7)劳务工是否在发包方员工带领下进行作业。
(七)保持承包队伍人员的稳定,各承包队伍不得私自更换施工人员,新招用的施工人员必需经过发包方安全部门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
四、对外包工程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安全技术交底一定要到现场,必须有确保双方交底清楚的验证手段和监督措施,避免走过场或纸上谈兵。
(二)作业人员的素质必须保证,作业人员素质太差,自我保护及安全意识淡薄将带来行为上的盲目和随意,无疑增加了作业过程的不安全因素,也增加了管理难度。
(三)严格控制外包项目的作业人员流动及作业时间的变动,作业人员和作业时间的随意变动,其结果是发包方失去对承包方的监控,从而增加了安全隐患;对全体外包作业人员办理带有照片的胸卡,入厂和作业时必须佩戴胸卡。
(四)外包工程开工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按照审批流程严格履行手续,保证手续完整齐全。
(五)现场安全监督要到位。特别是风险性大的项目要做好全过程的监控,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每个项目开工前项目业务部门和安全部门设立专责负责人 。
(六)开工前外包队伍必须制定作业项目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经发包方认可,在发包方备案方可允许开工。
(七)作业开工前,发包方要协助承包方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制定,并监督发包方和安全交底一起进行交底。
(八)严格安全考核,考核是确保制度落实、查处违章和促进、激励各项管理的有效手段,发现问题严肃考核,决不手软,另外严肃考核也为各管理环节的畅通提供工作基础。
随着外包工程管理的日益规范,管理制得的日臻完善,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防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将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