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笔者到乡镇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巡查考评,时不时有基层干部职工问我同样的问题:天津事故报告什么时候出来,看看究竟处理了哪些人?我说,事故还在调查之中,调查处理报告公布时间还在法定规定时限内,至于处理了哪些人是检察机关的事。无疑,我这样的回答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从一起事故的发生到对事故调查处理,最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应该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应该吸取的教训和亡羊补牢的措施。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普遍的把关注点放在了“处理了哪些人?”或由事故所带来的“花边”新闻或负面报道上,以至不分场合、幸灾乐祸地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讲。这不仅反映了人们对一些行业领域多发频发的事故已经“习以为常”,而且充分暴露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麻痹”行为和对事故的“麻木”心理。无数事故案例让人扼腕叹息、令人警醒,非常值得我们去深刻反思。
不妨先看两个时间稍远一点的事故案例。2008年9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66人受伤。火灾发生原因是三楼表演场所在舞台上燃放焰火引燃可燃物所致。火灾发生后,观众慌不择路、夺路而逃,在一长约10米的过道上相互拥挤、踩踏,酿成惨剧。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发文要求全国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查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可是,2009年1月31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县拉丁酒吧又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22人受伤。火灾发生原因是酒吧内顾客为庆祝生日燃放烟花引燃顶棚聚氨酯泡沫吸音材料所致。两起事故时隔仅4个多月,事故发生原因如出一辙。
更令人费解的是,2008年2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南方金属公司已发生一起特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事故后,当地消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力度空前的排查消防隐患风暴。但对舞王俱乐部逃生通道狭窄、应急灯不亮、装饰材料易燃等隐患居然没有被发现,致使悲剧发生。
再说近的,2014年8月2日,江苏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震惊全国。为深刻吸取昆山事故教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采取了一系列断然措施,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具体数据大家心里都有一本明细帐。特别是昆山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更加重视、要求更加严厉、措施更加扎实,可是,相隔一年10天时间,今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重蹈昆山事故覆辙,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损失之重、影响之大,前所未有。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一起事故,就是一堂活生生的警示教育课。事故教训比课堂和书本教育更直接、更具体、更具警示效果。面对惨痛的事故,我们应该去做的,一是认真查找、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反思和总结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避免悲剧重演;二是要从事故中查找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技术标准等本质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缺失,研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三是要借助科技手段,用“互联网+事故”,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扭转社会公众对事故调查处理的关注点,提高全社会对事故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意识,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努力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