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发生是一定偶然因素下的必然,即只要存在事故隐患,必然会有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就是隐患从量变到质变的体现。海因里希法则告诉我们,每1000个事故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或管理的缺陷),就会发生300起虚惊事件,发生29起轻伤事故,发生1起重伤或者死亡事故。由此可见,要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最主要的就是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
要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就要把隐患当事故对待,坚持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治理了事故隐患,就减少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对于安全事故,我们一直坚持做到“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 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当事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未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对于隐患我们要当成事故对待,就是要做到,每发现一起事故隐患,就要找到隐患发生的原因,如果是人为导致的,就必须对相关人进行处罚,同时教育更多的人,不能再出现同类型的隐患;如果是非人为因素,我们分析造成隐患的具体原因,防止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最后,要对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每个隐患及时得到整改。
要真正做到将隐患当事故来对待,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落到实处:一是企业加强对隐患排查的力度。企业要落实从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隐患排查职责,从而尽早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二是政府加大对企业隐患督促整改及处罚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在对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及时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得到整改。这点要求,在新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中有所体现。三是社会各类媒体加大对事故案例及其原因的宣传力度。通过对事故原因分析的宣传,让人们了解到什么样的隐患可能导致什么样的事故,从而使人们对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总之,隐患不一定会导致事故发生,但发生事故之前肯定是存在相关隐患。因此,把隐患当做事故对待,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
(评论员鲍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