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访谈|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政企互配合共发力
来源: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 付希燕|付希燕 浏览: 2524 发布于2015年06月30日
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政府企业互配合共发力
特殊作业环节事故易发多发,是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弱点,是进一步强化化工和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突破点,加强特殊作业管理十分必要和迫切。当前,我国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在进行特殊作业时,普遍存在风险辨识不全面、检测项目不齐全、作业审批不严格、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亟需解决。
政府:加强监管力度 完善法规标准
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不断强化化工和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在调研和检查中均将特殊作业管理作为必查内容,并且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46号)中,明确规定对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发生死亡事故的危化品企业,要依法暂扣其安全许可证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2010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标准编制任务,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共同承担编制《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工作。2011年3月,标准起草工作启动,首先成立标准起草小组。经多次讨论和公开征求意见,2012年4月该项标准通过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审查,并于2014年7月24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19号公告发布,于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系统定义了特殊作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受限空间、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坠落基准面、坠落高度、异温高处作业、带电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术语名词,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及作业证的管理等内容。比“八大作业”增加了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及要求。该国标作为强制性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将作为安监人员执法的有力依据。
企业:贯彻执行 落到实处
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总监郝军介绍,公司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方面一直遵循石化行业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企业的管理标准,并制定了企业内部的特殊作业管理规定。为了有效加强风险管控,大唐能源化工还开展了“三讲一落实”(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抓落实)、设备点检、技术监控、事故反措等工作,强化特殊作业风险管理。在2014年新国标发布后,大唐能源化工及时在企业内部转发了标准,下属生产企业多伦、克旗等单位结合新标准对照原有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了修订。
郝军认为,新标准中呈现出了一些亮点,如腐蚀性介质线管作业要配备应急冲洗水源;标准中执行标准,如第二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对安全帽GB2811等标准的引用,如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6、GB50160、GB5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数据更加明晰,如动火点30米不准排可燃气体、15米不准排可燃液体、10米范围内及下方不准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保证了行业管理的一致性,更加符合标准化;统一明确了各种作业的办理、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会签部门。
他认为,新标准实现了统一性,保证了行业管理的一致性,更加符合标准化;管理界面明晰;规定内容更加全面;突出了交底的培训;有利于企业标准化管控;便于监督检查;有利于事故调查与分析;出台及时,对提升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有积极意义。
郝军建议,标准实施后关键在于执行,应该强化宣贯,做好与管理的有机融合,规范执行,加强监督,严格考核,科学合理,实现预防事故的目的。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王学文介绍,2004年以来公司发生的事故中,70%涉及特殊作业环节。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在公司的SHE体系中属于两个要素:作业安全和承包商管理。这两个要素的主要内容最早是基于原化工部制定的行业标准。2014年下半年公司按新发布的国标进行了调整,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公司的先进经验予以细化、程序化,并与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如,开具作业票前开展风险分析,正式作业前实施“安全五步法”,开展监护人资格培训等。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从2014年下半年就开始了对新标准的宣传,并对照标准对体系文件进行了完善。如作业票证格式、作业前对作业人员开展培训、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等。
王学文认为,新标准增加了对安全培训的要求,强化了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知过程;《安全作业证》持有及保存规定了人员和部门,明确和强化了这些人员和部门的职责;票证样表中的安全措施对企业有指导意义。他认为该标准抓住了目前化工企业事故多发的主要环节(直接作业环节的事故占全部事故的70%),使得企业有章可循,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将起到明显的积极作用。但新标准没有考虑到承包商等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只针对化学品生产单位,而实际上化学品使用、运输、存储单位也存在相关问题,工作细化以后实际上特殊作业并不都在化学品生产单位中。
王学文建议,新标准发布后应免费发放,让公众容易获取;加强宣传,让政府部门管理人员(主要是安监、质监部门)了解此标准、让企业熟悉该标准;应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企业将该标准转化为企业内部的程序化文件;政府部门应组织专项检查;应指导企业实行监护人内部资质制度,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
中国中化集团
中国中化集团安全生产部主任丁志忠介绍,公司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方面走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海油的后面。2014年,集团公司参考三个石油企业的标准和安全行业标准,并结合国外要求更严格的标准,编制了企业自己的八大特殊作业标准,核心内容与新发布的国标相似,但在风险辨识等方面更细化更严格。这是集团公司第一次发布企业内部标准,已经要求下属单位进行宣贯学习。集团下属单位中,因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房地产企业、施工建筑企业等形势各不相同的领域,因此要求他们根据集团标准修订自己的标准,修订后的标准应更加细化。
为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得更到位,集团公司邀请了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特殊作业安全培训,由培训机构起草培训课件,进行试讲,集团公司提出完善建议。培训老师水平较高,授课内容和案例较到位,且将学员集中带到惠州培训基地进行实操培训。2015年,集团公司在7~9月做了两期培训班计划,主要针对化工企业的八大特殊作业,明年也将继续实施。计划用2年的时间把所有人培训一遍,在培训的同时要求下属企业进一步修改完善,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到位。针对二级单位和一线企业的管理人员,每期培训为期4天,平均半天时间培训一项特殊作业。八大特殊作业安全培训也被列为管理人员上岗培训的内容之一,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
丁志忠介绍,中国中化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尽管开始得晚,但做得很细。他认为,国内的化工央企基本对此都很重视,且相互借鉴经验,做到了前面且水平相当,但一些中小化工企业与央企的水平还存在差距,没有力量予以足够的重视,没有能力实现足够的投入,可能存在即使编写了制度也没有具体执行的情况。因此,标准的宣贯关键在于使中小企业落实到位。
他认为,由八个安全行业标准合并上升为国标后细节改变并不大,关键在于对标准的培训落实,使相关企业人员明白并能够以此为依据进行操作。
中国中化认识到基层企业的力量能力有限,于是从集团层面集中起来培训,没有能力就请外面的培训机构,确保一贯到底,使各级企业落实到位,贯彻到一线、班组人员。并通过检查督促,如三年一轮回的逐级审计,实现既有广度又有深度。丁志忠认为,中国中化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方面通过制度、检查、培训、考核等做得比较扎实,抓住了基础管理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