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黎光说,从2003年底开始,在国务院应急预案工作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国家有关部门完成了9个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和22个事故灾难类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门针对实际情况,制订发布了有关应急预案,大部分市(地)和一些县也已基本完成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发布。
为了规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发布,国务院应急预案工作组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守则》,已多次征求了意见,正在修改完善,即将下发。许多地方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列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和建设项目交工验收中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为必查项目,有力推动了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工作的开展。
目前,一些企业集中时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快了应急预案编制步伐,也有一些企业在编制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其下属的各级企业单位也都编制了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企业内部自下而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