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总结顺义等地试点实践和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探索实践的经验集成。体系涵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两个责任落实机制”、排查发现、整改治理、监控防范、验收审查、惩处问责“五个运行机制 ”和法规标准、政策措施、信息化支撑、资金投入、社会参与“五个支撑保障机制”的一项系统工程,为促进首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市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和201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工作要求,并把体系建设列入2014年度市政府折子工程。市政府还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意见。张延昆副市长也主持召开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大会,对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两个责任落实机制、五个运行机制和五个保障机制的建设任务。北京市安委会又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顶层设计。
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法规标准北京市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并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企业隐患排查通用指导标准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以地方标准形式出台各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具体判定标准。为消除相关政府部门在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专项监管责任上的漏洞和盲区,市政府出台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补充意见。下一步,还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关于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促进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意见》,加快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关制度。
三是强化政策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市区(县)两级财政保障机制,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隐患治理经费。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治理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支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并保持逐年增长。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保障企业安全经费足额投入。拓展政策保障措施,研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联动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与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浮动挂钩的具体实施办法。2014年,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意见》,落实专职安全员隐患发现、报告等基本职责。年底前,全市将增加专职安全员近5000名。
四是优化信息系统功能,全面开展条件普查北京市计划投入资金,完善提升信息化系统功能,推行移动终端系统,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精细化、便捷化、高效化。加大信息化推广运用力度,提高系统运用的覆盖面,将系统延伸至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现行业部门全覆盖。自2014年起,北京市政府将投入2000万元,利用2年时间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台账,摸清监管底数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危险因素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14年底前,预计普查法人企业17.8万家;2015年底前,完成70余万家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