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9·16”爆燃事故
浏览: 4107 发布于2019年09月16日
2019年9月16日21时25分,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的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C1幢仓库首层小仓库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22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仓管员在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时,泄漏物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受热分解后形成的爆炸性气体,遇工人搬动铁桶时产生的火花,引起爆炸并随后起火。进而引燃现场存放的过氧苯甲酸叔丁酯、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偶氮二异丁腈和甲胺溶液等危险化学品和空塑料桶等,造成现场火势迅速蔓延并引发多次爆燃。事故的间接原因有: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未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未认真督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企业以配方保密为由,将危险性极高的过氧苯甲酸叔丁酯、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偶氮二异丁腈和甲胺溶液等危险化学品的中文标识等内容掩盖,并自编标识代号,仓库管理人员不清楚小仓库内储存什么危险化学品、作什么用途,对相关化学品容易受热的危险特性不熟悉、不了解,风险辨识和防控、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3.防爆冰箱的安全管理混乱。采购物料时未认真考虑防爆冰箱的容量等因素,致使超量采购的物料没有被低温储存。4.仓库管理混乱,工人处置物料泄漏时操作不当。未将偶氮二异丁腈与氧化物(过氧苯甲酸叔丁酯和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分开存放;把需要低温储存的约100多公斤危险化学品等当作普通物品随意放置,工人处置物料泄漏时,违规使用易产生火花的铁桶,导致事故的发生。
5.企业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流于形式。组织各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未发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混乱、防爆冰箱管理无序等安全隐患,导致未能及时有效采取安全措施来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