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北方联合化工厂“7·24”爆炸事故
浏览: 3752 发布于2000年07月24日
2000年7月24日,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联合化工厂无水乙醇车间发生一起重大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为对接管线方便,将断开的阀门与管道连接到成品槽上,没有加装盲板就开始动火作业,成品槽内残存的乙醇蒸汽挥发出来,并与空气混合,遇明火发生爆炸。这是一起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重大事故,在没有加装盲板的情况下,擅自动火作业,酿成惨剧。事故的启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不能有丝毫放松,即便是管理要求都有,但严抓落实仍是一个需要持续监督落实的过程,很多特殊作业事故,前期的准备工作都严格按照管理要求执行,都没有问题,但事故仍发生了,究其原因就是没有重点关注作业过程中,人这个“变量”,作业环境因人而改变,作业条件因人而变,持续数天的特殊作业,很有可能已经不具备作业条件,已经形成了重大隐患,在这种情形下,特殊作业监管就应该持续关注、监控这些有可能发生变化的部位,作业过程监管与作业前安全检查确认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