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了山东滨州等地发生的5起煤气中毒事故,4起发生在检维修和复产时。由此可见检维修和复产须从严安全监管。
设备检维修和复产,极易引发意外情况。所以,在检维修和复产时须从以下三个方面从严安全监管,确保检维修和参与复产的人员安全,杜绝意外情况发生。
一是对检维修和复产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相关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实施严格监管。检维修和复产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检维修和复产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检维修和复产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按章操作的意识不强。因此,政府的安监部门、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对检维修和复产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相关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实施严格监管,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理论与实际操控的考试,考试合格的,方能参与检维修和复产,违者从严惩处。
二是从严监管对检维修和复产安全条件的确认。安监部门严格检查确认检维修以下主要安全条件:制定检维修方案,明确检维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检维修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检修方案现场交底;对生产装置的工艺处理和设备满足安全要求;用于检维修的设备、工(器)具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检维修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消防和行车通道畅通;应急救援器材、劳保用品、通信和照明设备等保证完好并满足安全要求;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能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建立质量安全过程管控机制,防止致命质量隐患进入试压或生产运行等环节;严格执行交接验收手续,确保检维修后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行。从严确认复产时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符合复产安全要求;确认复产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完善,确认复产申报和复产条件审查制度,对审查达不到复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复产,直到经审查验收达到复产条件方可允许恢复生产。
三是对检维修和复产实行全过程从严监护。严格控制检维修作业现场的人员数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区域;杜绝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相互禁忌作业;减少立体交叉作业;控制节假日、夜间作业;监护人员对作业各环节实施“旁站式”安全监护。同时,检维修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选择安全的工作位置,做好撤离、疏散、救护等应急准备,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发生时的人员伤亡。对复产实施从试运前检查、试运、复产的全过程从严监护,以确保检维修和复产的全过程符合安全要求,杜绝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