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华鑫昌平“1·11”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浏览: 6049 发布于2014年01月11日
2014 年1月11日10时左右,在昌平区超前路,北京密云华鑫水电技术开发总公司在为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铺设井下电缆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5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违规施工、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导致施工人员急性混合性气体中毒溺水死亡。经现场检测,电力管沟污水和空气中含有乙醇、乙酸、乙醛、丙酮等多种化学物质,人员短期内大量吸入上述物质,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和呼吸系统损害作用,造成的人员伤害为急性混合性气体中毒,淹溺是死亡的协同因素。事故的间接原因是:1.华鑫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向电力管沟运行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进入施工;在发现管沟内存在明显的刺鼻刺眼的酸臭气味情况下,违章指挥施工人员冒险下井作业;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公司安全管理混乱,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不清。2.华电水电公司对其下属公司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缺乏,对下属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下属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发现下属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华商管道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对电力管沟进行内部巡视,未发现管沟内存积大量污水的安全隐患。在发现有人在对事故发生地段的电力管沟进行抽水的情况下,但未及时采取防止人员进入电力管沟施工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