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石化)的委托,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有针对性的组织了5名专家,于2017年5月22日至25日,按照协会提出的安全检查要求,对松原石化的安全基础管理、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方面进行了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等文件标准和企业自有的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松原石化始建于1970年,是以石油炼制为主的燃料化工型企业。2016年,企业在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完成了30万吨/年碳四综合利用装置、40万吨/年汽油改质和20万吨/年柴油改质联合装置及配套工程(新建厂区简称为江南厂,原厂区简称为江北厂)。依据与企业的约定,本次检查分别对江南厂、江北厂进行了检查。
图1 检查首次会议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在查阅企业制度、台账、记录资料的基础上,着重强化了与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职工的询问、访谈,以及对装置现场的检查环节。 访谈期间,专家还对被访谈人员讲解了相关的法规规范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
图2 专家组在松原石化江南厂检查
在本次检查末次会议上,检查组以PPT的形式,对检查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进行了系统、细致的点评 ,检查组组长、协会副总工程师史宏林还就如何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内容对公司技术员以上的人员进行了培训。
图3 检查末次会议
本次检查工作得到了企业的充分的认可。末次会议上公司董事长赵金岷对检查组辛苦劳动表示感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表示接受,并希望下一步继续与协会进行相关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