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晚,广宁县广安纸业有限公司车间在设备维护过程中,发生沼气泄漏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调处领导小组,全力抢救伤员,做好死伤者家属安抚和事故现场处置等系列工作,调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做好救援技术指导,迅速疏散事故现场附近的群众,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经县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当晚9点30分左右,因该公司安全责任人陈某坤和厂长吴某雄对打浆车间工人缺乏安全监管,导致工人操作纸浆池时违反工作规程致使池內大量硫化氢气体漏岀,造成现场8名工人中毒。该公司安全责任人陈某坤和厂长吴某雄对该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犯罪嫌疑人陈某坤、吴某雄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目前,县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坤、吴某雄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