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规程 化工特殊作业安全的初步约束
——访原化工部技术监督司副司长万世波
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在一定程度上将对减少涉及特殊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提升化工和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该标准是在未正式备案的八个安全行业标准(AQ)的基础上经过修改、合并,上升为一个国家标准(GB),而八个安全行业标准(AQ)的前身则是八个化工行业标准(HG 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3—1999《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5—1999《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6—1999《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8—1999《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近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采访了八大化工作业安全规程的起草发起人原化工部技术监督司副司长万世波,了解其制定背景、过程及影响。
制定背景
据万世波介绍,化工行业标准《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以下简称八大作业规程)发布于1999年,这八个规程是由当时的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组织制定的。
化学工业部作为当时的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为了我国化学工业的健康发展,从规划、布局、科研、设备、施工、生产等多个领域制定了一系列技术标准;作为化工行业安全的主管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规范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尽管如此,由于化学工业品种门类众多,企业规模复杂,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化工行业的特殊性(流程型工业;原料产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过程大多高温高压;使用的设备大多属特种设备),在当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有发生。
上世纪90年代,原化工部技术监督司统计分析了建国以来发生在化工系统的多人伤亡事故(当时定义为一次性死伤超过3人及以上的事故),发现55%的多人伤亡事故发生在检修作业中。因为检修工作时人员相对较集中,检修时涉及到与生产的衔接,且涉及多种特殊作业,如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内、吊装等,且化工行业本身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
随后,原化工部技术监督司对事故整理分析得出八种最易发生事故的作业种类。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时他们发现,除化工企业规模、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参差不齐外,一些中小型企业尚未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有的企业内部规定不严、不细、不规范,甚至不科学。
因此,原化工部决定,要搞好化学工业的安全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尽快为企业制定统一、科学、严密的安全技术规程。这也就是八个作业安全规程的制定初衷。
起草过程
万世波说到,原化工部技术监督司选取了当时除中石油、中石化(因当时这两家企业本身就相当于部级企业,所以制定规程时不在范围内)外的化工行业中八家大型企业(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大连化学工业公司、锦州锦西化学工业公司、太原化学工业公司、四川化工总厂、四川泸州天然气化工公司、上海氯碱总厂、浙江莒州化学工业公司),动员每个企业负责一个规程的调研和起草。
起草单位首先在自己企业内做调研,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和修改,拿出初稿后企业自己小规模地组织专家初审修改。第二稿是原化工部技术监督司组织八个企业进行审查。第二轮完成后,组织全国化工厅局(当时除了西藏和海南外的省份都设有化工厅局)和重点化工行业各个专业(如化肥、农药、氯碱、涂料、原料等)大的企业,召集到一起再次进行讨论修改。原化工部先后组织了3次大规模的讨论修改。因企业规模、管理思路、各企业管理机构和管理习惯等存在差异,专家们常常在一个问题上争得不可开交。从调研、起草、修改等前后大概历时5年,三易其稿,最终形成八大作业规程的化工行业标准送审稿,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原化工部机构改革后的过渡单位)审定后,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备案发布。
顺应时代背景 解决问题
万世波说到,要制定一个好的作业规程需要解决几个问题:必须符合国家各个专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涉及的数据必须有科学依据;既不能脱离我国化工企业的现状,又要符合企业的承受能力。在当时的背景下,如果提过高的要求,企业很难做到,做不到就无法贯彻执行。所以制定标准的尺度较难把握,既要保证安全,又要使企业经过努力能够做到。此外还要考虑企业当时的机构设置、管理习惯等。比如,一级动火作业证应该由总公司最终签字,还是由企业一把手最终签字?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当时引起了激烈争论,最终他们采取协商一致的办法,达成尽量使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
八大作业规程比较好地解决了以上几个问题,万世波说到。不同于其他行业管理技术标准,八大作业规程因为涉及到安全,人命关天,万一有一点纰漏导致企业以此为依据而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制定过程是非常谨慎的。
1999年八大规程发布实施后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成为化工企业建立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力依据,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化工企业的安全发展。但八大规程的出台是建立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的,用20年后当前发展的技术水平看待必然还有其粗糙不足之处。
新国标与时俱进 遏制事故更有力
万世波认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项特殊作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基础上,转化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国家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作业要求,补充了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是很负责任的行为。随着国家经济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对安全健康的重视程度的提高,提升对化工企业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是十分必要的,他说。
当前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大概有3万家,仅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到的员工就有800万~900万人,加之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则更多。范围如此之广,为企业制定一些有所遵循的规章制度是非常有好处的,否则可能发生更多事故,万世波说。把行业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使得企业有所遵循,否则一些中小企业本来不知道该怎么做。八个标准合并为一个标准使得管理部门执法更方便。但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可能执行起来有难度,需要逐条转化以适合企业本身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