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粽
于1年前留言:
请问公司为24小时生产企业,节假日或者周末均有值班领导在厂,是否进行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段*惠
于1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双重预防体系数字化关于每个单元风险分级的问题,单元里种类的多,且登记中心下发的最后模板也未标明单元的风险分级,在那里写的也很笼统,能否指导一下,最好是给一个案例,谢谢老师
曾*粽
于1年前留言:
根据贵会的关于使用插头是否属于临时用电的回复:"使用防爆插座、插头同样属于临时用电,因为临时用电不仅仅是指接电、拆电,还包括用电人使用电气设备作业的全过程。"是否意味着所有的使用插头、插座都属于临时用电,需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需要专业的电工进行处理。目前关于使用插头插座是否属于临时用电,在实际执行中困扰太多了。
张*奎
于1年前留言:
请问老师,特殊作业作业票在办理过程中,作业完工时间,需要完工后才能签署,那么这三联单应该怎么分别保管呢?如果随着办随着作业,那么有些部门保管的作业票是不是不完整啊!还是作业完以后将完整的作业票再返回原单位存档
柴*龙
于1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在GB30871-2022 4.5条f)中,要求“设置符合GB2894的安全警示标志”,我司大多数特殊作业都是1-2天内完成的,现场的作业区域使用警示带加以围护隔离,并悬挂围护牌,警示标志。但警示标志与2894的要求还是有所区别的。GB2894对安全标志的材质、大小、悬挂方式均做出了要求,在我司生产装置固定场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时符合GB2894的要求的,作业现场临时围护的区域是否也必须完全符合GB2894的要求呢? 盼复。
陈*瑞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在很多情况下,外聘专家对现场进行检查时都会提到防爆区内的阀门开关手柄需要加装防坠落装置,如防坠落绳(这里提到的手柄是可活动的,随时可脱离阀门的那种)。请问,加装防坠落装置的出处是什么?加装防坠落绳的做法可行吗?若加防坠落绳有什么标准呢,如长度要求?
徐*斌
于1年前留言:
在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区域(非易燃易爆)内使用电锤属于几级动火
陈*京
于1年前留言:
请问:按照GB30871-2022规范,现场的临时用电作业,只是将用电设备的插头插接到电源插座,是否需要两名电工(1名作业负责人+1名作业人)?再加1名监护人。
姜*培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您之前一些问题的答复中多次提到一张电票可以对应多张动火或受限空间票,请问在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关联的其它特殊作业及安全作业票编号“栏中如何进行填写?例如一项持续15日的检修工作办理了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是否期间再办理的动火票号(因为每日作业结束后,都断开电气设备电源)均需填入该栏?最多允许15个关联票号?若其中某日安全措施发生改变是否需要重新办票?
金*泉
于1年前留言:
永久8字盲板用不用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
匡*玲
于1年前留言:
咨询什么时候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考核培训或考核的通知
严*军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有3个问题请教下:1、三氯乙烯、二氯甲烷在2015版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的危险性类别不涉及易燃、可燃等用词;另外,三氯乙烯、二氯甲烷的反应器工作温度超过其沸点,那么根据GB18218-2020的要求,是否要作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物质;2、现装置车间里的每个楼层都有压缩空气、氮气等支端管路的手动控制阀,在阀门末端装盲板、拆盲版是否属于盲版抽堵作业;3、安全总监(安全职责中只有安全、消防的内容)是否可以兼任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是否可以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谢谢老师!
韩*双
于1年前留言:
尊敬的老师,请教一件事,如果同一物体需要俩辆吊车共同吊装,需要开具几张作业票?
任*超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GB30871-2022中4.10"监护人持培训合格证上岗",企业将考核合格的监护人以公司红头文件形式发布,是否符合要求。
张*飞
于1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请问化工装置的拆除需要什么资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有”化工设备拆除与安装“的业务内容,能否承包化工装置拆除?另外持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能否承包化工装置除险?
罗*祥
于1年前留言:
专家你好,请问我有个高处打孔作业(使用充电式非防爆电钻),已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此时还需要再单独对使用的登高车(充电式非防爆)办理另外一张动火票吗?(人员站在登高车上作业)
袁*生
于1年前留言:
请问某项目设计专篇中列明,液氨储罐一用一备,储量按照一个液氨储罐计算。那在重大危险源辨识时时按照一个还是两个液氨储罐计算?如果按照两个储罐计算是否会认为企业“超设计储存危险险化学品”,是否需要企业进行设计变更?
徐*佑
于1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关于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解释是:指长期或临时第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GB18218-2018解释是: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 到底以那个为准?
杨*平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近日,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联合下发公告,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1674柴油”是否包括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
李*坤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根据新版30871受限空间作业6.8C)的要求,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及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业完毕后再次进行清点,防止遗漏在受限空间内。此处的登记签字是否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还是监护人员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