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祥
于1年前留言:
专家你好,请问危化品企业聘请的第三方保洁公司、保安公司(双方已签订合同),保洁人员不进入生产装置区,只在办公类区域进行卫生清扫作业,保安只在厂区道路巡逻,也不进入生产车间内部,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危化品企业还需要跟第三方保洁公司、保安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吗?
姜*培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公司塑料包装车间(石化公司内非防爆区域)有多台移动式非防爆包装机、皮带输送机,需要在包装厂房内多个料斗下进行装袋作业,目前这些包装机均通过非防爆工业插头与墙上非防爆工业插座连接进行供电。请问这种算临时用电作业吗?谢谢。
宋*锐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根据新的30871规定。固定动火区是不需要开具动火作业票的,但是固定动火区内的临时用电票是否还要根据用电设备的不同开具临时用电票。望老师解答
李*嘉
于1年前留言:
1、在2米以上管廊焊接作业,焊工除了有焊工证,还需要同时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吗? 2、同一处动火作业,需要几天完成,临时用电票需要每天都开具吗?
罗*祥
于1年前留言:
专家你好,请问罐区地面打孔作业,因涉及的打孔点位比较多,像这种情况按照一个罐区办理一张动火票可以吗?
安*帅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看了下30871应用问答,我想问下临时用电票办理的时候,作业实施时间中的结束时间是作业结束以后再填写嘛,那办票的时候,临时用电票的有效期在哪里填写,是最后作业完才填写么,谢谢
谭*君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4月份执行的AQ3034中与旧版相比,新增了一个“本质更安全”要素,其中有一条要求企业建立本质更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该如何建立本质更安全管理制度?是要建立一个名为“本质更安全”的管理制度,还是可以在不同专业、不同制度中体现本质更安全理念就可以?是否可以推荐一些可参考的执行标准?
陈*强
于1年前留言:
想咨询协会专家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 6.4.1 立式储罐应设上罐的梯子、平台和栏杆。高度大于5m的立式储罐,应采用盘梯 。这一条款适不适用于 精细化工企业罐区内甲醇、乙醇储罐 爬梯相关要求
熊*清
于1年前留言:
咨询:一般常温常压反应使用的搪瓷反应釜(夹套不使用蒸汽)是否为压力容器?
韩*昌
于1年前留言:
专家您好, 关于硝化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方面的一些问题,按要求硝化工艺需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整个生产车间的各工段需要实现全流程自动化,固体配料工段目前操作是需要人工将固体物料加在溶剂中的操作,不是自动化,如果将此配料工段搬至远离硝化车间,进行人工配料后通过泵打到生产车间,可否,烦请解惑,谢谢
张*孝
于1年前留言:
你好,请问,气瓶使用单位是否需要建设专用气瓶暂存间或气瓶库?如果需要,多少存量以上必须建设?必须建设气瓶暂存间或气瓶库是依据哪个规范来的?谢谢。
梁*静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贵会起草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我们公司是一家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基本不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故想请教您几个问题:1. 《安全规范》规定“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化工及医药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请问其中的医药企业是否包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我司是否需要按《安全规范》执行;2. 《安全规范》是否具有强制性效力,企业必须遵循其中的强制性要求,包括必须为特殊作业设置作业票、遵循作业票规定的有效期等等。 期待老师的解答,非常感谢!
潘*明
于1年前留言:
你好老师。安全措施确认人和安全交底人、监护人可以是同一人吗?比如车间班长,经过监护人培训考核发证。如果监护人同时是车间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还可以是作业票所在单位的审批人?
蓝*晶
于1年前留言:
各位老师好,请问自动化仪表的日常巡检人(不涉及操作检维修等)是否需要持自动化一遍操作证吗
蓝*晶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我想问下临时用电票”配送电单位意见”一定要是电工才能签字吗?如果,接电的配电室在车间,可以是作业所在单位(车间)的负责人签字吗,我理解为是车间作为属地配送电。然后临时用电票的监护人是否也必须是电工,有监护人证的监护人可以吗?
李*哲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国标30871-2022中对吊装作业有一条款:9.2.2 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再进行吊装作业。咨询下老师,条款中吊装场所是指吊装作业区域吗,请老师具体解释下,谢谢!
刘*文
于1年前留言:
,干粉灭火器(新购买的,压力正常,刚出厂的合格产品,假设是2023年5月生产的),投入企业现场安放后,在压力正常、筒体完好的情况下,首次维修应该按照哪一年来维修? GB50444-2008,第5.3.2条已废止,有部分人认为 依照GB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里边提到废止的50444里边第5.3.2 是 废止的是条文强制属性而非条文内容;有部分人认为是废止的就是条文内容,不再执行出厂5年首次维修后2年;有部分人认为要按照团体标准T/CPQSXF003-2023第4.4.2.2出厂3年首次维修2年执行。GB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里边没有明确指出灭火器出厂和首次维修年限要求。请问这种涉及到一线实际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怎么做?
戢*龙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纯气体二氧化硫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表3.1.1的乙类第3条说明,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可以划为乙类,而二氧化硫既具有氧化性又具有还原性,是不是说二氧化硫就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呢?还是说其不燃烧不爆炸无闪点,属于戊类?请老师帮忙分析一下,给个合理的定性,谢谢!
罗*祥
于1年前留言:
专家你好,生产装置、系统已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此时人要入釜内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进入的原则,请问此时如果使用非防爆送风机往设备内通风,因使用的是非防爆电气设备,那这种情况需要为这个风机办理动火作业票吗,盼回复,谢谢!
黄*超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2022年底前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个问题请教:本科环境工程专业毕业,在危险化学品企业担任公司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上述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