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曹*兴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 请问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同一设备上同时开展打磨和焊接动火作业,打磨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证,焊接人员持有特种作业证,能不能办理一张动火作业票,两人同时开展作业?还是必须分别办理打磨动火作业票和焊接动火作业票?

回复:
您好!如果两人从事的是同一项检修作业,则可以共同办理同一张动火作业票,同时作业。

史*男

于1年前留言:

液化石油气是否应该使用丙烷的压力表?还是普通的单表减压阀就行?有没有那个标准规范有明确规定的,谢谢!

回复:
您好!液化石油气可以使用丙烷的压力表,目前暂未查到有标准规范对液化石油气的压力表选型进行规定。

姜*培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发布的【新标解读⑩】应重点关注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哪些变化中写到“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是允许的,但必须要先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合格。” 请问这是否意味着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防爆等级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时,可以不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即直接办理临时用电票即可进行临时电工作?

回复:
您好!如果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全部符合防爆要求,包括配电箱、电缆及其他电气设备设施,所有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火花、炽热表面等,则可不需要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否则就应在送电前进行可燃气体检测。

陆*意

于1年前留言:

专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根据gb30871-2022中对于动火作业的定义,在化工企业禁火区工人使用锯弓人力锯开钢管,是否属于动火作业的范畴?

回复:
您好!请确认使用锯弓人力锯开钢管作业时产生的炽热表面的温度能否达到作业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可燃气体的引燃温度来确定是否属于动火作业。

王*鹏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公司维修时使用气割和气焊,目前氧气与乙炔各有独立的库房。氩气暂无独立库房,存放在氧气库房中,是否可行?谢谢。

回复:
您好!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 15603-2022)附录A,压缩氩气与压缩氧气不属于必须隔开储存或严禁混存的危险化学品,其在库房内的储存方式可以不做要求。

王*锐

于1年前留言:

你好,请问使用氯化亚砜的生产就是氯化工艺吗?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判定使用氯化亚砜不属于氯化工艺。

回复:
您好!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氯化反应是指化合物的分子中引入氯原子的反应,包含氯化反应的工艺过程为氯化工艺,主要包括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等。 使用氯化亚砜的生产工艺是否属于氯化工艺,要看反应机理,是否属于文件列出的取代、加成、氧氯化等几种氯化工艺类型。

王*宁

于1年前留言:

GB30871第3.4条动火作业: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者炽热表面非常规作业。炽热表面有没有相关的温度要求,多少摄氏度算炽热表面?企业日常检修使用的手持钢锯作业是否属于动火作业?谢谢!

回复:
您好!请确认使用手持钢锯作业时产生的炽热表面的温度能否达到作业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可燃气体的引燃温度来确定是否属于动火作业。

王*军

于1年前留言:

关于高低压电工高处作业需不需要持有高处作业证的问题请教:网上有回复“《高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规定的培训考核内容中,包含了登高安全用具及其使用、架空线路安装、登杆作业基本技能等”不需要再考取“高处作业证”,如果该电工高处作业不是从事电工执业范围内的工作而是从事焊接工作(同时持有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需不需要持有“高处作业证”?

回复:
您好!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李*准

于1年前留言:

请问,公司开了一张特级动火作业,4h完工,接着又在同一楼层开了一张特级动火作业(作业内容不同),临时用电可以不办理完工验收,接着用于第二张动火作业吗?

回复:
您好!这属于不同的作业项目,不可以使用同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

朱*林

于1年前留言:

RTO系统在线LEL设备校准,厂家对车间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后期由车间自行管理校准标定LEL,由于设备的特殊性目前无法外检,不能提供计量器具检测报告,公司将其作为安全设施进行管控,定期标定并纳入年度维保计划内是否可行。

回复: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姜*培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之前您回答某个问题时曾说过如果”用电人“也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电工,则”作业负责人意见“、”用电单位意见“、”配送电单位意见“可以由企业电气部门有关负责人一个人签署。而回答另一个问题时又表示若作业负责人不参与作业、且经过了特殊作业监护人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担任监护人。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上监护人、作业负责人意见、用电单位意见、配送电单位意见这四个签字栏可以由同一人签字?谢谢。

回复:
您好!临时用电作业时,如果“用电人”也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电工,签署作业负责人意见、用电单位意见、配送电单位意见的人员不参与作业,且经过了特殊作业监护人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则可以担任临时用电的监护人。

罗*祥

于1年前留言:

专家你好,请问一个反应釜内部底部需要清理,按要求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但是人员需要从釜顶部人孔通过绳梯/梯子进入到釜内底部作业,那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上下釜过程中已做好相关防坠落措施。

回复:
您好!人员从釜顶部人孔通过绳梯/梯子进入到釜内底部地过程不视为高处作业,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但应做好防坠落措施。

黎*恒

于1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请教一下。(建规)明确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如建筑物设有室外钢梯,防火间距是否从室外钢梯的边缘算防火间距。

回复:
您好!是的。

张*超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咨询一下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中,条文解释 附录B提出标准表B中的气体密度是在1个标准大气压、20℃条件下的数据。但是在后续举例说明中均是按照1个标准大气压和0℃进行计算的。在对计算结果进行处理也提到采用四舍五入,如0-5ppm内,每ppm为一档,报警点精确到0.1ppm,后续举例笨说明的报警点是按照1ppm进行四舍五入的。请问一下我现场是NO2有毒气体报警器如何对温度和大气压进行取值,我们内部对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四舍五入也有很大的分歧。向老师请教,盼复。

回复:
您好!对气体检测报警值的设定以当地检测环境下的温度和大气压为基础。

沈*峰

于1年前留言:

给位专家我想咨询我们公司有种物质爆炸下限是1.6%了。那我们在检测是多少LEL是安全的。怎么样换算

回复:
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对于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爆炸下限的单位也是体积分数,无需换算。

宫*强

于1年前留言:

您好,压力容器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计算?是制造日期?还是安装日期?还是投用日期?

回复:
您好!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回复,压力容器使用年限按实际投入使用 (含投料试运行) 的时间开始计算。

王*民

于1年前留言:

1、各位老师,临时用电票和动火作业为一套票,两张票的监护人能否2个不同的人?2个监护人必须全程监护吗?直至作业结束

回复:
您好!临时用电票和动火作业为一套票是指什么情况?是指临时用电和动火作业是为了同一项检修作业而同时进行互为关联的作业吗?比如使用电焊机进行电焊作业?如果是这种情况,则两项作业可以由同一名监护人进行监护,也可以分别安排一名监护人进行监护。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应全程监护。如果临时用电和动火作业是不同的检修项目,则应分别指派监护人。

王*峰

于1年前留言:

请问老师,受限空间作业使用网线供电(48V直流)视频系统在罐内进行监护。是否违反金属容器内使用12V照明电源的要求?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第4.13条规定: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12V。标准未对视频系统的有关电压做出相关要求。

张*志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司是一家普通化工企业,生产工艺中涉及到重氮化和偶合工艺两种监管危险工艺,经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为一二级,且整个生产控制过程均在常压下自动控制系统进行,是否必须安装SIS系统?

回复:
您好!请根据反应风险评估报告和HAZOP报告给出的建议措施进行落实。

姜*培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之前您回答问题时曾指出“如果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在电气设备10米范围内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使用。” 那请问若是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合规的防爆电气设备且使用防爆插头插座进行连接,是否办理临时用电票后无须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即可直接送电?

回复:
您好!如果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全部符合防爆要求,包括配电箱、电缆及其他电气设备设施,所有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火花、炽热表面等,则可不需要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否则就应在送电前进行可燃气体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