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专家你好 企业分管生产技术设备负责人可以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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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到“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但是目前没有规定企业内分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能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的要求。一些小型企业可根据人力资源配置力量,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的可以合在一起,但鉴于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管安全负责人与分管生产、设备、技术负责人需分开,可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翟**
老师您好,液氯储罐区内20台卧式液氯储槽,单台容积39m³,直径2.6米,液氯储罐间,安装间距有要求吗,储罐间间距多少。储罐距墙间距多少,哪个法规对间距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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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GB 11984-2024)未明确储罐间强制间距,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规定,液氯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乙类】。部分工程设计中会参考甲乙类液体储罐的相关设计经验,GB50016第4.2.2条,规定了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液氯不燃,但助燃。与可燃物质(如有机溶剂、氢气、金属粉末)接触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受热后容器有爆炸风险。液氯剧毒,《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GB 11984-2024)虽无储罐之间间距要求,但明确了密闭厂房毒性防范要求,对液氯储罐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
马**
我公司安全管理部两名人员,已经取得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并执业在本公司,是否还要取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并每年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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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咨询地方应急管理部门。
吴**
您好!请问固定式一氧化碳探测器量程该如何选择?电石生产企业尾气一氧化碳含量极大,如出现泄露,探测器量程太小无法完全显示泄漏区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可能导致误判而引发中毒或爆炸事故。另外量程的选择仅需考虑中毒风险而不考虑爆炸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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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电石生产企业固定式一氧化碳探测器量程应优先覆盖爆炸风险浓度,兼顾中毒风险,推荐选择0-10000ppm 量程,具体依据和分析如下:
1.中毒风险对应低量程需求:根据国家职业接触限值(GBZ 2.1)规定,一氧化碳(CO)是剧毒气体;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TWA):20 mg/m³(约16.8 ppm)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STEL):30 mg/m³(约25.2 ppm)低浓度泄漏(如设备轻微渗漏)需精准检测,避免人员慢性中毒,因此量程需包含0-50 ppm的精准测量区间。
2. 爆炸风险对应高量程需求:CO的爆炸极限(LEL-UEL)为12.5%-74.2% VOL(约125000-742000 ppm),但电石尾气泄漏初期浓度可能从低到高快速攀升,若量程仅覆盖中毒风险(如0-500 ppm),高浓度泄漏时探测器会直接“满量程”显示,无法判断实际浓度是否接近爆炸下限,易导致误判(如误以为泄漏量小,未及时停产),引发爆炸风险。
企业可根据风险评估后选择设置“高量程+低量程”两种量程的探测器。
李**
专家您好!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的要求,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在作业前应进行气体分析以确保安全,请问安全交底是否一定要在气体分析合格的情况下才能开展?还是说安全交底允许和气体分析并行进行以提高效率,即只要确保作业最终审批通过、开始作业前气体分析合格且在有效时间内即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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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安全交底是作业前的必要准备,根据GB 30871-2022第4.4条,作业前必须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交底,向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传达作业内容、风险及安全措施,目的是确保所有参与人员明确作业要求和风险。气体分析是作业安全的核心条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气体分析(第5.3.1条),以确认作业环境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先分析后交底:若动火分析未完成或结果不合格(如可燃气体超标),作业环境本身不安全,此时进行安全交底无实际意义,甚至可能误导作业人员。风险管控失效:安全交底需基于准确的动火分析结果制定针对性措施(如增加通风、调整作业时间)。若分析未完成,交底内容可能缺乏针对性,导致防护措施不足。同时,参考电子作业票审批流程,落实安全措施(包含可燃气体分析)后,才能进行安全交底。
邱**
AQ3062-2025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中关于高危工艺的定义为具有较高危险性的危险化工工艺,并且下面注解罗列了5中危险化工工艺,请问其他的危险化工工艺属于高危工艺吗?比如加氢工艺是否属于标准中的高危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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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硝化工艺、氯化工艺、氟化工艺、重氮化工艺、过氧化工艺属于高危工艺,其他不属于。加氢工艺不属于高危工艺。
郑**
环氧乙烷储罐安全阀出口管线直径DN100.氮气保护下直接排放,管道属于压力管道吗,属于压力管道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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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问题没有明确氮气保护的压力是多少,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压力管道。依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 114号)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 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 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 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
赵**
加油站属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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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
屈**
最近安全检查,有的专家提出,化工装置不能采用总线制气体报警器,必须采用4-20mA的模拟信号,重大危险源采用总线制,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不是重大危险源的不判定重大隐患,要求整改,请问,是不是有依据,希望出一篇这样的文章,让广大仪表工作者少走弯路,现在安全检查仪表是重中之重,各种规范,强制性文件层出不穷,而且有的语言,模棱两可,怎样认为都可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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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第(一)条款 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包括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等。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属于安全仪表范畴,虽然GDS侧重的是报警而非切断,但是116号文把GDS划分到安全仪表范畴,遵循安全仪表规范。
2、《石油化工PROFIBUS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SH/T 3188-2017)第4.8条要求,SIS、GDS、CCS、MMS、BMS等安全相关系统不应采用PA总线技术。
3、《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 》(GB/T 50770-2013)第6.1.5条要求,测量仪表不应采用现场总线或其他通信方式作为安全仪表系统的输入信号。(注:包括采用HART、FF、PROFIBUS-PA、MODBUS RTU、TCP/IP等通信协议的通信信号)。
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附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0 号)第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5、《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赵**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适用加油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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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适用。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及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加油站属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
高**
您好,请问职业健康体检费能否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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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解读,第五节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 负面支出清单中有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体检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康复费用”。因此,不能纳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王**
专家您好,我公司使用氯气,设置事故氯吸收装置,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液氯储存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安全改造和液氯泄漏应急处置指南》的通知要求设置了“氧化还原电位仪”在氧化还原电位仪显示为mv。根据文件要求“事故氯吸收液碱浓度的选取,建议采用浓度为 15%—20%的液碱水溶液”,那么氧化还原电位仪显示多少mv是正常范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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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氧化还原电位仪液参考范围一般在800至1200mV之间,具体数值需根据仪表说明书对照表判断。
吴**
根据GB30871要求,动火作业与临时用电同时开始,同时结束。但是临时用电有效期15天,假设一个动火点需要连续两天才能结束,第二天能否只开一级动火票,关联第一天开的临时用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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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规定用于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时间应和相应作业时间一致,主要是考虑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是相对风险较高的作业,这两项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以防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导致临时用电线路及有关电气设备引发人员触电、火灾爆炸等事故。
对于同一项检修活动可能要连续实施多天的,临时用电作业票的有效期可与检修活动的施工期一致,即这一项检修活动可只办理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但应在每天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将电气设备的电源断掉,每天电气设备再次送电前应开展可燃气体分析并合格后方可送电。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对应多张动火或受限空间作业票,这是允许的。
朱**
老师好:
1、 《GBT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附录BB.1 单位内部应急资源
按照应急资源的分类。
问题:该项所说的应急资源分类,分类的依据来源于哪里?
2、GBT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附录A附 录 A(资料性附录)
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A.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描述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情况(可用列表形式表述)。
A.2 事故风险分析
描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的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可用列表形式表述)。
A.3 事故风险评价
问:A1A2A3实际执行中应当依据哪个规范标准执行最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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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第4.5章节,应急资源调查,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b)针对生产过程及存在的风险可采取的监测、监控、报警手段;c)上级单位、当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可提供的应急资源;d)可协调使用的医疗、消防、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及其他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议参照该条款,进行应急资源的分类和整理。其中,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分类可参考《应急物资分类及编码》(GB/T 38565-2020),该标准提供了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分类框架,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可据此进行应急资源的分类和整理。
(2)在执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中附录A的A.1、A.2、A.3部分时,依据GB/T 29639-2020标准本身,同时可参考《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2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 6441-1986)《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 27921-2023)等。
任**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68号)等文件要求,王艳春等248人经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考核,成绩合格,现予以公告。请问怎么才能参加这个考核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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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培训请咨询:吕晓蓉1506688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