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王*猛

于3个月前留言:

买了备考资料书籍,如何开发票?

回复:
您好,已通知相关部门人员。

陈*华

于4个月前留言:

专家好!我今年五月底申请加入,有幸成为了本协会专家库个人专家。我在湖南长沙,有危货运输行业安全咨询服务及气体分装销售行业安全管理经验等从业经历。请问,协会在湖南长沙这边有没有适合我参与的活动?谢谢。

回复:
您好,已通知相关部门人员。

冯*奇

于4个月前留言:

协会有专家微信吗 ,我加入的有协会专家库,有没有微信群拉下

回复:
您好,已通知相关部门人员。

谢*勇

于4个月前留言:

老师,请问下20%的乙醛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吗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未查询到20%乙醛溶液,但乙醛属于危险化学品(2627)。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六、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生产或进口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的规定,应对20%乙醛溶液进行鉴定分类。鉴定分类具体流程请咨询相关部门。

蓝*强

于4个月前留言:

你好,烷基化工艺都是危险化工艺吗?是烷基化工艺,但是不是典型工艺,也算危化工艺吗?

回复:
您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15 烷基化工艺简介:把烷基引入有机化合物分子中的碳、氮、氧等原子上的反应称为烷基化反应。涉及烷基化反应的工艺过程为烷基化工艺,可分为C-烷基化反应、 N-烷基化反应、 O-烷基化反应等。其工艺危险特点:(1)反应介质具有燃爆危险性;(2)烷基化催化剂具有自燃危险性,遇水剧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容易引起火灾甚至爆炸;(3)烷基化反应都是在加热条件下进行,原料、催化剂、烷基化剂等加料次序颠倒、加料速度过快或者搅拌中断停止等异常现象容易引起局部剧烈反应,造成跑料,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列入典型烷基化工艺的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但未列入典型烷基化工艺的不一定不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还要结合反应的危险特点来进行分析,确定其是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问题未说明反应的具体情况,不能确定其是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罗*祥

于4个月前留言:

专家你好,请教一个问题,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T3082-2003)里5.2.1条:10KV以上的大容量UPS,宜单独设电源间,后来新修订的SH/T3082-2019里未见此条文,请问10KV以上的UPS还需要单独设置电源间吗?有没有其他的标准规范有类似要求的,望答复,谢谢!

回复:
您好,《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7260.1-2023)第4.9条“环境应力的防护”规定:除以下内容外,IEC62477-1:2012中的4.9适用。增加以下内容: UPS至少应符合以下室内条件:气候、污染等级和皮肤湿度条件,这些是IEC62477-1:2012表18中运行环境条件3K2的一部分。以带有相应标记的UPS为准(见6.2),制造商可选择遵守比 3K2更严苛的运行环境条件。

薛*蕊

于4个月前留言:

特殊作业票证办理过程中,申请单位为属地车间,作业票证的填写是否由承包商或机修车间填写,属地进行审核审批签字。 特殊作业作业负责人是否为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应用问答(第一版)第九项作业票填写与管理 第2条:(1)“作业单位”是指具体实施特殊作业的单位,可能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某单位,也可能是承包商。 (2)“作业所在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中特殊作业现场所在的单位。 (3) “作业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某一单位,而不应是承包商。“作业申请单位”可能是企业的如下单位: “作业申请单位”可能是作业所在单位,如某生产车间要在本单位辖区内进行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则“作业申请单位”为该生产车间;作业人员可能是该车间自己的员工,也可能是承包商等外来人员。 “作业申请单位”可能是作业单位,如某生产车间自己的员工要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不涉及承包商等外来人员,则“作业申请单位”为该生产车间,也是作业单位。 “作业申请单位”可能是非作业所在单位,如企业的仪表车间要对某生产车间辖区内仪表进行检修,需要高处作业,则“作业申请单位”即为企业的仪表车间。作业单位则可能是仪表车间或承包商。

石*刚

于4个月前留言:

老师好,请问,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各储罐进、出口均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否则判定为重大隐患。我们一级重大危险源出口切断阀由DCS控制,未进SIS,是否构成重大隐患?如果需要整改的话,是否将出口切断阀接入SIS即可?

回复:
您好,一级重大危险源应设置独立安全仪表系统,并根据LOPA分析结果确定SIL等级。若SIS系统为SIL2及以上,应设置独立于BPCS的紧急切断阀,此时若紧急切断阀只接入BPCS,而SIS系统中无紧急切断阀,应属于未设置独立安全仪表系统,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吴*亮

于4个月前留言:

怎么查询是否已经进入化学品协会专家库

回复:
您好,请登入化工人才管理平台(https://expert.chemicalsafety.org.cn/inspect/expert/login.jsp)查询。

韩*日

于4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问怎样才能参加化学品协会的检查

回复:
您好,请登入化工人才管理平台(https://expert.chemicalsafety.org.cn/inspect/expert/login.jsp )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协会专家库专家。

史*云

于4个月前留言:

请问按GB30871-2022要求 ,对于在同一个地点,有2项特殊作业,2个作业之间相隔15米,这样可以只配置一名监护人吗?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4.10条规定: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第6.8条规定: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可见,“2项特殊作业,2个作业之间相隔15米”,只配置一名监护人是不恰当的。

李*云

于4个月前留言:

你好,关于2020年发布征求《化工园区应急资源配备指南(征求意见稿)》,请问现在到什么进度了?

回复:
您好,这在编制中。

王*江

于4个月前留言:

请问老师:如果一处动火作业有3名动火人员,可以让一个人在接受交底人签字处填写3名动火人员的名字吗?

回复:
您好,不可以。3名动火人员自己填写。

任*超

于4个月前留言:

尊敬的老师,你好。我企业使用液氯(1吨钢瓶)作为生产原料,储存在密闭的液氯仓库内。请问根据GB-50493-4.2.2条规定设置液氯泄漏检测探头,距离释放源2米。请问释放源如何理解,是否按照本规范的4.1.3规定呢?还是将整个钢瓶看做释放源呢?

回复:
您好,GB/T 50493释放源是指可释放并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有毒气体环境的位置或地点。液氯钢瓶的释放源可理解是钢瓶头部相关接口、瓶阀等部位。

章*章

于4个月前留言: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有这个规定吗,如果有这个出自哪里

回复:
您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4.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企业的连续安全生产。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要切实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丁*强

于4个月前留言: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什么时间发布

回复:
您好,请关注应急部官网信息。

汪*海

于4个月前留言:

各位专家好,想请教一下,对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活区作业,如办公楼内的动火、高处作业等,是否也需要按《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来进行管理?谢谢!

回复:
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办公楼一般是指非禁火区,非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可参照GB 30871-2022进行管理。企业厂区内所有区域的高处作业执行GB 30871-2022的规定。建设项目从试生产开始,现场的特殊作业应执行GB 30871-2022。

汪*海

于4个月前留言:

各位专家想请教一下,我司为新建危化品仓储企业,上周刚取得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但现场施工还有部分尾项未完成,目前除部分储罐已投入氮封外无任何油品和化工品进入,即储罐和管线未投用,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现场的施工作业可按《GBT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管理吗?还是要按《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进行管理。谢谢!

回复:
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办公楼一般是指非禁火区,非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可参照GB 30871-2022进行管理。企业厂区内所有区域的高处作业执行GB 30871-2022的规定。建设项目从试生产开始,现场的特殊作业应执行GB 30871-2022。

李*明

于4个月前留言:

我们厂一装置防爆区为气体和粉尘防爆区,设计依据为gb50058-92,电机防爆等级只有气体防爆等级,需不需要整改为组合型防爆电机?组合型防爆电机是什么时候开始生产的?

回复:
您好,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爆炸性粉尘环境与爆炸性气体环境属于不同的概念,应选用符合防爆级别和组别的电器设备。按照上述问题描述,应选用同时满足气体、蒸气和粉尘防爆的电气设备。

孙*一

于4个月前留言:

抽真空设备和小型空压机管道上的压力表需要定期检验吗?检验周期多少?

回复:
您好,按照《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JJG 52-2013),第7.5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环境及使用频繁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